陕西师范大学 2024 年自主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老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究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进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对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用 100 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1.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历史学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该专业自主招生面对陕西、甘肃、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黑龙江等 7 个省份招生
3.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
历史学类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旅游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