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德温笔下黑人自我的探究二、自我的迷失小说一开始就展示了主人公约翰面临的危机。人人都说约翰长大后会当牧师,而他也不假思索的信以为真,当他 14 岁生日这天早上醒来时,开始怀疑这件事,这正是约翰对自我探究的开始。我向前望去,我满腹狐疑。[1]他开始思索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和自己究竟是谁这两个问题。作为一个 14 岁的孩子,约翰从未真正理解宗教对他的父母及其他教徒的深刻意义。对他来说,读圣经、去教堂只是例行公事或是迫于父母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他只是一个教会里的旁观者,带着鄙视的眼光看待教堂里的会众。当他看到 17 岁的伊莱沙已成为牧师,而他也要走上同样的道路时,他开始抵抗,拒绝父母和教堂会众加给他的这一身份。约翰和伊莱沙在教堂摔跤就有着深刻的意义。他下定决心不受征服他使出全身的力气同伊莱沙搏斗着,浑身充满了一种几乎是仇恨般的力量。[2]约翰自我意识觉醒后,他开始奋力抗争,拒绝认同别人指定的身份。他已打定主意,决不做父亲那样的人(牧师的身份),也不步祖宗的后尘,他要过另外一种生活。[3]在寻求自我时,约翰挑战了父亲加布里埃尔心中黑人的自我意识。几个世纪以前,黑人被迫离开非洲大陆,离开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及生存的根基,来到美国这个白人统治的世界,他们受到白人的奴役和压迫,自我身份也被剥夺。他们逐渐接受了白人统治者强加的身份,他们是野蛮人、异教徒,是劣等人。[4]黑人不得不接受白人制定的黑人身份黑人一文不值而且是劣等种族。[5]加布里埃尔在南方长大,他不仅经历了白人对黑人残忍的压迫,也将白人的这些观念深深烙在了心里,当他教育子女时,也在传递着这种白人眼中的黑人身份。他不允许儿子约翰对这种身份有所逾越。然而,从小在纽约长大的约翰,没有种族经历,作为新时期的美国黑人,他试着探究新的自我。但是他却一直彷徨困惑,没有结果。约翰是个聪慧好学的孩子,他善于思考,得到了白人老师的欣赏。他渴望通过他的聪慧获得权力,离开这个贫穷肮脏的黑人社区,过着富有风光受人尊敬的生活。他试着融入到美国社会,做美国社会的一分子,但他发现,当他走在纽约的街道上,一切都是那么生疏,他没有勇气走进图书馆,也没有勇气开口跟白人售货员讲话。他并没有融入到美国社会这个白人统治的世界。他不属于白人世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黑人民族的一员。在约翰的心底,他憎恨自己黑色的皮肤,黑色让他联想到丑陋,肮脏和耻辱。这个国家的黑人从睁开眼睛开始观察整个世界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