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1 目的加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使用管理
1 项目部安监部对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
2 项目部机械部负责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采购
3 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非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采购
4 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 形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由项目部机械部负责采购,执行 MSP-00-12《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非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采购,执行 MSP-00-1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2 需用单位领取小型机械及工器具后,应根据使用说明书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拟定安全操作章程
3 机具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4 机具应当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各种机具都应当由专人进行维护;能随机挂牌的机具应挂安全操作章程牌
5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安全操作章程和铭牌的有关规定使用
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实行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 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当保持润滑
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 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8 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转中不得进行检测、修理或调整;检测、修理、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他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
9 机具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