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度一、本项规定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 1.2 米的绞车司机。二、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三、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根据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四、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情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五、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六、必须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有关规定。七、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八、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九、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十、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转),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十一、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根据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二、仔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