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公布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等 49 座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的通知》(晋煤执发〔2011〕522 号),**煤业为高瓦斯矿井,重大危险源类别为瓦斯,其危险性为皿级,控制措施危险性等级为 IV 级,根据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取最差结果为矿井重大危险源等级,因此,**煤业的重大危险源等级为皿级。重大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不间断监控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状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隐患于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针对各类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我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机构:组长:***常务副组长:***长:*********成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三、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成立以矿长***为首的领导组,带领我矿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有组织的开展普查辩识、隐患治理、监测监控。工作目标:(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确定重点监控对象;(二)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督促整改;(三)为矿井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管理。每年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应在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设置标牌和图示,对作业场所的平面布局以及安全责任、操作规范、作业危险性、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监测、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以瓦斯为重点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