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养,加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员工危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项规定
本项规定适用于本所属下二级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实习生和外单位到我所的学习者)
2、新员工上岗之前必须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门、机台(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所属二级单位员工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必要时会同行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4、所属二级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基本知识、科研所劳动安全卫生规章管理制度、情况、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
5、机台级安全教育由机长或相应岗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机台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机台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情况、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相关内容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章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劳保用品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等相关内容
7、所属二级单位新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登记卡
8、安全教育登记卡岗位员工一人一卡,由所属二级单位统一管理
9、所属二级单位员工调整生产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机台(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10、 所属二级单位要进行持续性的安全教育,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班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总结、评比等活动
11、 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必须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属二级单位应该积极主动配合所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3、所属二级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