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加强防火意识,宣传防火知识,预防各种火险隐患,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1、现场消防 (1)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各类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2)落实消防责任制,把好动火审批监护关。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报项目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根据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之后方准离开。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和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5)用电时,应当严格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预防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 (6)各班组必须设有专(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7)定期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防火知识,提高全员的防火警惕性; (8)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人为火灾的有关责任人,查明情况后进行处 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各施工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2、施工场地防火须知 (1)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严密的消防措施; (2)在易燃部位动用明火,必须严格审批手续,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了解其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4)临时木工间、油漆和危险仓库等场所和禁火区域禁止吸烟。 (5)焊割作业必须要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6)非电工严禁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7)严禁擅自使用的非生产性加热器。 (8)消防器材不得另做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通畅。3、班组防火制度 (1)仔细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并贯穿于整个生产之中。 (2)常常对班组成员进行易燃易爆等防火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的工作区域要常常自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4)电焊工、油漆工、木工、内燃机工、电工、沥青工,必须严格根据安全操作章程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5)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扑救,保护好现场。 (6)不乱扔烟蒂,离岗下班应当及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