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安全与质量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与质量,法律规范监理行为,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督促承建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与质量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格防范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为宗旨,特制订此责任制度
(一)安全:1、 监理部负责本部门所监理的工程安全与质量,日常对各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措施
3、 项目总监审核承建商是否已申请安全监督
4、 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1) 临时设施的安全
(2) 施工用电的安全
(3) 施工机械的安全
(4) 高空作业的安全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日常巡检施工场地人员的安全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施工场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 质量:1、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和施工法律规范
2、 督促和检查承建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 审查承建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
4、 对进场材料实行报批手续,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进场和使用,实行原材料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5、 在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当中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6、 重点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在工序施工过程当中,实行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组织工序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 对工程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8、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现场例会,解决本工程存在的安全与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报业主停工整改
9、 做好工程项目主体与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业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