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开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三.职责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2.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以内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3.3. 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怀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允许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四.工作程序4.1、各类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标准,严格履行本公司所规定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责任人,明确专兼职消防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保养维护或更新。4.3、火源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门的规章管理制度。4.4、电源管理(包括电器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管理等)遵守本公司关于用电管理的有关规定。4.5、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现火警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以最快速度拨打“119”电话,同时立即报告领导,组织人员马上扑救。发生火灾报警后,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主动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4.9、消防工作奖惩4.9.1、有以下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关怀消防工作,积极主动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2)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开火灾发生的;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表现优秀的。4.9.2、有下述行为者处以 50 元以上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1)在本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2)违反用电规定者;3)违反火源管理规定者;4)损毁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者;5)存在火险隐患,经过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拒绝执行者;6)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