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和硐室掘进的安全检查1、 一般规定的检查(1) 巷道和硐室掘进施工之前,应编制掘进作业章程,获得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 采纳平行作业时,平巷不得由里往外进行支护;超过 10°的倾斜巷道,每段内不得由上向下进行永久支护(锚喷除外);在倾斜巷道中施工,应设有防止跑车和坠物的安全措施
(3) 采纳掘进和支护单行作业时,在前一段的永久支护尚未完成时,不得继续掘进
永久支护前端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 40m;在顶板压力特别大的地区或易风化、膨胀的软岩中,要实行短掘短砌(喷)法施工
(4) 通过松软破裂地带的大断面巷道和硐室、独立施工的超前导硐,其长度不超过 30 m
在特软岩层或破裂带中,采纳两侧导硐法施工时,导硐长度不应超过 4 m
导硐的刷砌(喷)与掘进不得采纳平行作业;如采纳平行作业时,必须设有满足人员出入及通风的安全出口
(5) 在长距离巷道施工中,应当设置躲避硐室,倾斜巷道每掘进40 m,平巷根据施工需要,设一躲避硐室,硐室深度不小于 2m,不大于 5m
(6) 巷道掘进临时停工时,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并检查好巷道所有支护,保证复工时不致冒落
(7) 巷道掘进施工中,必须标设中线及腰线
2、 巷道掘进检查(1) 巷道的掘进毛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法律规范
其局部超高和每侧的局部超宽,不应大于设计法律规范 150mm(平均不应大于 75mm)
(2) 要根据巷道规格、岩石性质编制爆破说明书
(3) 在掘进工作面打眼之前,应找净顶板两帮的浮石
打地眼一律不准带货打眼
最外圈炮眼位置必须与设计毛断面保持相当距离,一般为 100-250mm
(4) 掘进工作面距煤层 5m 时应打探眼,探清煤层和瓦斯涌出情况,探眼深度超前炮眼深度 800mm 以上,探眼数量大于 2 个
假如发现瓦斯大量泻出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上报矿领导
(5) 对掘岩石巷道相距 15m 时,要停止一头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