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鄂建党组[2025]24 号 签发人:陈茂勇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各旗区、市直各部门招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落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示: 一、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委党组在仔细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了鄂党字[2025]11 号文件各项指标,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结合市建委实际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分解为十二项,分别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各成员,并责成科室进行具体落实完成。根据《建设部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意见》要求,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署各项业务工作时,实行了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基本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市纪委[2025] 8 号文件落实情况。根据市纪检委《关于印发 2025 年度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及考评细则的通知》精神,建委经过仔细讨论,并及时转发委机关各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要求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同时,严格仔细贯彻执行《考评细则》,要具体细化、量化,并落实到专人。 3、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配套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情况。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的同时,侧重抓了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建委党组向各旗区、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廉洁自律的意见》即“八个标准”。真正做到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和关口前移,监督到位。截止六月底,全市共招标工程 92 项,总投资 4 亿多元。建筑面积 62.5万平米,其中公开如标 15 项,总投资 4800 多万元,邀请招标77 项,总投资 3.5 亿元。市直工程 61 项,总投资 3.1 亿多元,其中公开招标 15 项,总投资 4800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