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压不置换动火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1
在下述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生产不稳定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负责人、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必须保证动火操作系统的氧含量≤0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动火作业过程当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 980
665Pa(100mm 水柱)正压
665Pa(100mm 水柱)压力应当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实行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带压不置换动火应具备的条件:带压不置换动火,主要是严格控制氧含量,使可燃气体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从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在正常条件下让可燃气以稳定不变的速度,从容器的裂缝中扩散逸出,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点燃可燃气体
只要以稳定条件保持这个扩散燃烧系统,即可保证焊补工作的安全
⑴ 严格控制氧含量带压动火焊补前,必须进行容器内气体成分的分析,以保证其中氧含量低于最大允许氧含量
系统中要始终稳定地控制氧含量,使之低于安全值,这就要求生产负荷要平衡,前后工序要加强统一调度,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把关,并要加强气体成分分析(可安置氧气自动分析仪)
当发现系统中氧含量增高时,应尽快找出原因及时排除,氧含量超过安全值时应当立即停止焊接
⑵ 正压操作动火前和整个焊补操作过程当中,容器必须连续保持稳定的正压
压力的大小应控制在不产生猛烈喷火为宜,一般为 2×104—6.7×104Pa 之间以保证正压又不猛烈喷火为原则
⑶ 严格控制动火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