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参考方案平江县人力资源与社 会 保 障 局 文件平江县教育局平人发[2025]07 号-------------------------------------------------------------关于印发《平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 知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幼教中心、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平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平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事)平江县教育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附:《平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平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 施 方 案(试 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5〕97 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5〕21 号)的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一)全县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包括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教育学校、老师进修学校、幼儿园、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二)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特岗老师、县定民办老师,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公办教育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或临时用工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进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老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老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老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老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寄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