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章程兴文县莲花初级中学校(试行)学校章程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一稿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修改稿兴文县莲花初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提升办学品位,打造"莲花"文化特色学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兴文县莲花初级中学校。第三条:学校地址:兴文县莲花镇观音寺社区。第四条: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属于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条:学校规模: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二十四个教学班。学校服务于莲花镇片区三万余人口,承担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任务。第六条:学校称号: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宜宾市园林式单位、兴文县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兴文县文明校风示范校、兴文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兴文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兴文县无烟单位。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第七条:办学方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即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素质教育,开展“课改”和“教改”,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第八条:办学宗旨——着眼于一切学生的发展,尊重差异,人文见长,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奠定坚实的基础。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第九条:办学目标:建“五园”学校目标——法制校园、书香校园、成长乐园、亲情家园、美丽花园第十条:校园文化:打造“莲”文化——书香—墨香—莲香“三香文化”之诗意莲花校园第十一条:办学理念:爱国孝亲知书达礼第十二条:校训:静、雅、谐、和解读:据宋周敦颐《爱莲说》并结合古往今来文人墨客对荷花精神的赞誉提取静、雅、谐、和为办学理念,建设“书香”、“莲香”、“墨香”校园,让每一个学生感受“莲品”之高清淡雅。爱撒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儒雅高洁之人。就像荷叶上晶莹剔透的雨露,至纯高雅,恬静淡然。第十三条:校长寄语:让学习与运动成为习惯,使智慧(美德)与健康(孝行)相伴一生。让美好的人生在充满诗意的“莲花”校园里扬帆起航!第十四条:教师宣言:我们志洁行廉,追求高雅,努力做一名德艺双馨的人民教师,用爱与责任培育静雅灵秀,品行高洁的一代新人。第十五条:学生成长宣言:我们做莲人、立莲品、求真知、行孝善,努力成为爱国孝亲,知书达礼的新时代骄子。第十六条:校徽:校徽解读:整体看似一朵含苞露放的莲花,意指校名“莲花初中”,全校师生在充满“诗意”的莲花校园里愉快工作学习,成为一名高洁淡雅、力争上游的莲花人。图案底部似打开的书,寓意为着力打造书香校园,培养儒雅之人。中间荷花初开,片片片花瓣向上,寓意为师生积极向上,充满朝气,上面一颗荷花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寓意为我校师生崇尚真善美,纯洁无暇和下面两片花瓣相连,像双手托露珠,寓意为我校教师用爱心与力量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师工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设校务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聘任领导组、教师工会等日常管理决策机构。校务会是学校行政工作咨询议事机构。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群团组织代表组成。在一般情况,由校长兼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第十八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