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困难补助办法公司工会工会委员会对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为了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实际困难,使送温暖活动制度化,把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一、职工困难补助范围:公司工会会员二、职工困难补助原则。重点照顾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兼顾有一般困难的职工。三、职工困难补助条件和标准:〈一〉、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长时间治疗,属特殊困难,公司工会每年发给职工本人慰问金1500元。必要时,发动会员积极捐款。〈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灾或重伤病,造成生活困难,属特殊困难,视情况发给职工本人3000-5000元。必要时,发动会员积极捐款。〈三〉、职工本人患一般性疾病住院治疗,公司工会组织探视,并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金3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四〉、职工本人生育后,公司工会组织看望,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金3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五〉、职工本人家庭成员去世,公司工会组织慰问,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金300元。四、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程序:〈一〉、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由职工所在部门(站队)向公司工会委员会申报,工会主席及主管领导审批后,从公司工会经费中支取。〈二〉、本规定是为解决职工突发的暂时困难设立的一次性慰问金,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五、职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身份证复印件。〈三〉相关的困难情况证据原件或复印件。20XXx公司第1页共2页工会委员会20XX年12月21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