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的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要求有哪些1、钢管1.1 脚手架钢管应采纳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有关规定。1.2 脚手架钢管宜采纳 Φ48.3×6 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8kg.2、扣件2.1 扣件应采纳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有关规定。采纳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2.2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3、脚手板1)脚手板可采纳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 30kg.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有关规定。3)木脚手板材质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05 中 IIa 级材质的有关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 4mm 的镀锌钢丝箍两道。4)竹脚手板宜采纳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64 的相关规定。4、可调托撑4.1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 36mm,直径与螺距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纹》GB/T5796.2、GB/T5796.3 的有关规定。4.2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 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 5 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0㎜.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5、悬挑脚手架用型钢5.1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有关规定。5.2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中 HPB235 级钢筋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3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