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到对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定有 29 次轻微事故和300 起未遂先兆以及 1000 起安全事故隐患,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控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开的;它也给了安全生产管理者一种工作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我们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目的无非就是查出隐患,避开事故的发生,可在发生事故后总结事故原因时,几乎所有的事故的发生地都进行过或多或少的安全生产检查,为什么检查过了,安全事故隐患却没有排除,事故照样发生
原因无非有三个:第一个是隐患没有检查出来,真的不知道;第二个是隐患检查出来了,不敢说知道;三是隐患检查出来了,假装不知道
安全监管人员素养是提高监管能力的关键,但目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能力参差不齐,有的人到了企业不知道查什么,到了现场不知干什么,严重制约着隐患排查的效果,很多隐患不是自己查出来的,是上级查出来的
当然,这一点,国家安监总局已经意识到并正在着手实施,从行政许可、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新颁法规等多方面有策略,有方案地在培训基层安监人员,以加强安监人员能力建设,推动人才强安战略,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信任经过三、五年,基层的水平将有大幅度的提高
有句话说“能顶住的站不住,能站住的顶不住”,说明安监执法还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处境,安监系统目前不是垂直管理,很多事情还要靠地方政府支持、协调
第一个是安监部门领导任免权在同级政府,而很多企业是领导招商引资来的,处理安全生产违法事宜时不得不看政府领导脸色行事,该严的严不起来,该落实的落实不下去,遇到碰硬的事往往绕开法律规定处理;第二个是现在各部门都要进行民主考核评比,执法难免得罪一些服务对象,而安全隐患整治与城管不同,针对的主要是有钱有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