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试验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试验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或运营过程中,由监理机构在与业主、建设单位的协调下,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有效实施为目的,对建设工程或工程运营过程进行实验、检查、测试、认定等综合性监督管理活动
为了进一步明确试验监理工作的实施要求和准则,保证其有效性和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总则试验监理工作是重要的工程监理活动之一,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良好运营的有效手段
总监办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法规规定,以及业主提出的要求,对试验监理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总监办以“依法、公正、专业、高效”为宗旨,仔细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和检查,法律规范试验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并促进监理和管理的协调一致
试验监理的范围和存档试验监理的范围根据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结合实际情况和业主的要求,确定试验监理的内容和标准
试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和检测,包括材料试验、结构试验、土工试验等;2
产生的相关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测试数据等记录或台账;3
实验室能力认定证书、检测和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等
试验监理的结果应进行存档,保留至工程结算完毕后 3 年以上
试验监理的实施试验监理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实行相应的实施方式和步骤,确保监理活动的有效、客观、真实、可靠性
试验监理的实施要点如下:4
1 前期工作1
编制试验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2
参加施工图设计和审核、施工图的编制、施工图变更和工艺评审过程;3
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中需要试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节点、工序等进行预验收,确定监理检查、试验的标准、方法、频次等;4
根据合同约定编制和审核试验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租赁、校准、维护、保管等工作
2 监理过程中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