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诚信新区创建问题思考法治诚信新区创建问题思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在此,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就如何开展法治诚信新区创建活动谈几点思考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诚信新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法治诚信新区创建活动是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树立诚信新区品牌,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
做好法治新区创建工作,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沈北新区建设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做好法治诚信新区创建工作,可以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法治建设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是科学发展观得以落实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保障,一是法律可以为决策提供程序保障,使决策更加科学,如重大行政决策、工程项目决策等等;二是法治可以为重大失误提供救济程序,任何违反科学、违背客观规律的决策或行为都会导致失误,有的可能导致重大损失,这样,运用法律、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修正错误是最为有效的补救措施;三是法治为违法犯罪行为确立了法律责任
如对各种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破坏环境保护、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构成犯罪的,都要予以法律制裁
以警示人们科学,依法办事
(二)做好法治诚信新区创建工作,保障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形成健康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是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关键
一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使各企业能够站在技术的高端,锐意创新,自主开发新技术,提升品牌价值,诚实守信,尊重人才,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是依法加大监管、调控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完善投资保护措施,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