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制进展中短期态势评估【摘要】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架构,内容包括若干基本宪法原则、公民宪法权利的范围及其保护、国家权力的横向和纵向配置,以及宪法的保障实施。我国宪制进展面对的课题可概括为以下几种:使政治、法律体制改革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有效保障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执政党与国家关系的法治化;形成独立的有权威的司法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完全可以在今后 5—10 年内实现一些具体的宪制改革目标,其中包括:初步实现政党以及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的法制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表乃至全国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产生;修改选举法,容许人大代表选举实行竞选;实现不同职业选民的平等选举权;使司法机关相对于本级地方党委和本级地方其他国家机关有较大独立性;实行立法措施弥补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方面的缺失;消除地方因权力过度集中于执政党的领导机构而形成的党的书记破坏法制、搞个人专制的问题:在全国人大内部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设立宪法法院前的过渡措施;逐步终止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选举和补选环节普遍违反法律原则的做法。 【关键词】宪法;宪制;宪法权利;国家权力;法治:改革 现在法学界都在关怀宪政问题,宪政是包括理念和制度两方面的,本文专论宪政的制度方面,所以本文将自己确定的这种讨论对象称之为宪制,以区别于宪政这一含义过于宽泛的名词。[1] 像经济生活中有 5 年计划一样,我国的政治和法律生活是以 5 年为一个单元的。对中国宪制进展进行评估,以 5 年为限是做短期评估,对 5 年后 10 年内的评估就应该算是中期评估了。从现在起到 2025 年底、2025 年初的这 5 年,又是我国政治、法律生活的一个崭新的完整单元。作为这个新单元的第一年,2025 年非常重要,从政治与法律进展的角度看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国社会将在中共十七大框架下实质性地决定此后 4 年中政治、法律进展的具体内容,并将通过 2025年初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些内容记载和肯定下来。而这一切,又必定对将要从 2025 年开始的另一个 5 年里我国的宪制进展有直接影响。2025 年以来,中国知识界关于民主的抽象议论较多,对宪制进展的具体推动步骤讨论得很少。为弥补这方面的缺憾,本文根据当今我国的具体情况和在宪制建设方面已有的基础,试对我国今后 5—10 年间应该或可能进一步实行的建设措施做一评估。 一、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