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务管理(1) 大量的事实说明,进展中国家最主要的和最具共性的税收问题是税务管理水平落后
我国经过 1994 年的工商税制改革,一个较为法律规范的税收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税务管理水平并未随新税制的建立而相应地提高,大量的逃税现象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税务管理水平的衡量标准
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将税收收入水平及其变化情况作为衡量标准
假如以此作为衡量标准,则会得出我国税务管理水平随新税制的确立而大大提高的结论
但是,税收收入水平并不是衡量税务管理有效与否的合理标准
事实上,税务管理当局可能会从易征税的部门那儿征收大量的税款,但却难以从不易征管的部门那儿征收到应纳的税款
因此,对税务管理水平的更精确的衡量标准是“照章纳税差距”,也就是应收税款与未收税收之间的差距,以及这种差距依不同的纳税部门而变化的情况
以此而言,我国目前的税务管理水平是相当落后的
我国长期以来使用驻点征收管理的方式,不仅人治现象严重、作风问题较多,而且征收效果差、成本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增值税现行基准税率为 17%,1994 年工业企业实征税款只为 9%;关税税率 1993-1994 年名义税率为 36%,实征税率分别只有 4.85%和%
从征收成本看,我国现有税收干部 100 多万人,美国为 30 多万,日本为万,而我国财政收入按 1997 年预算收入计算只是美国的 1/14,日本的 1/8
由于实际的税收制度的效果最终是由税收管理情况决定的,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就成为我国新税制建立之后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培育纳税人的自愿依法纳税的习惯,尽量提高依法纳税水平
一般而言,影响依法纳税水平的因素主要有:(1)税收结构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税务管理的复杂化
一般认为,简化税收结构可以减轻税收征管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