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务报表的列报准则的国际化比较 摘 要:2025 年 2 月 15 日,我国财政部首次出台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 CAS30)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 1997 年发布了第 1 号准则“财务报表的列报”(以下称 IAS1)
将 CAS30与 IAS1 进行比较,分别按总体要求,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分类进行了详细比较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 为了确保主体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主题的财务报表之间相互可比,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1997 年 8 月发布 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进行多次修订
我国也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发布正式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并于2025 年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舞其他企业执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进行比较分析
1 财务报表列报的总体要求比较 IAS1 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公允列报和遵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经营、权责发生制、列报的一致性、重要性和汇总、抵消以及比较信息七个方面
CAS30 则是提出了除权责发生制外的六个要求
尽管 CAS30没有这一规定,但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总则第九条中也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对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总体要求,CAS30 与 IAS1 并无实质性区别
IAS1给予了报表提供者更多专业推断的空间,这种详尽阐述能够为专业推断提供切实可行、有章可循的依据和基础
2 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比较 1 适用范围 国际会计准则指出“本准则适用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报的所有通用财务报表的列报”,并且对通用财务报表进行了说明,指出 IAS1 对简明的中期财务信息不适用
而我国企业会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