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与消费税的比较讨论 一、所得税与消费税对资本收益的不同处理 一般认为,由于消费税仅对所得中的消费部分征税,对储蓄和投资不征税,对储蓄和投资所得也不征税,而所得税则对全部所得征税
但是,根据打赌理论,所得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而不能对风险收益征税;后付消费税能够实现对超额收益征税
Bankman、Griffith 和 David Weisbach 便进一步认为所得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
因为无风险收益不存在风险,收益是肯定会获得的,政府自然没有风险需要承担,所得税就实实在在地落在资本收益上
因此,从打赌理论来看,所得税不能实现对风险收益征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
这样,所得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就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
但是,实际情况没有理想中的那么简单
第一,投资规模增加 1 倍,收益率不一定保持不变;第二,投资规模的增加要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如资金的来源、投资项目的差异等;第三,在实际的投资而不是赌博中,增加投资是有额外成本的,包括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任何人都不能以无风险利率借到足够的钱;第四,个人的行为并不像 Domar-Musgrave 假设的那样富有完全理性
实证讨论表明,富人对税收的敏感性并不高
影响个人行为的因素很多,税收仅是其中一个而已;第五,实际所得税的亏损弥补并不是理想中的 Haig-Simons 所得税那样;第六,假如所得税税率是累进的,而不是单一税率,情况又会不同;第七,避税和税收筹划的影响;第八,通货膨胀的影响
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以上因素的限制,现实中的所得税是可以实现对风险收益征税的
消费税对资本收益影响的理论讨论以Cary Brown 定律为基础
该定律认为,预付和后付消费税在理论上是等价的,都不对资本收益征税
预付消费税纳税环节与所得税一样,在所得实现时征收,但对投资所得免税;后付消费税在所得实现时暂不征收,而在消费时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