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隐患与管理对策的探讨【摘要】 目的 分析护理部安全的诸多隐患因素及管理对策。方法 对护理人员进行常常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健全和完善各项护理安全质量监控管理,法律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法律规范化培训。结果 抓好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排除隐患,提高护理质量是医院工作质量水平提高的前提。结论 护理不安全因素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护理不安全性,保证全程、全员、全面质量管理方案的良好实施,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切实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优质服务。 【关键词】 护理工作;护理安全隐患;全面质量管理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及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程序,促进医学科学的进展。新形势下护理管理者必须仔细查找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是保证护理管理质量的重要保证。提高护理的安全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永久性课题,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 1 护理安全隐患的分析 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护士在校所受的教育和在职教育中缺乏法律知识教育,长期以来医疗传统习惯使护士工作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护士只重视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床头交班时没有顾及病人是否同意而随意暴露病人的躯体,有的把病人的隐私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这就侵犯了病人隐私权和保密权。在实际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和管理。 护士的综合知识水平偏低 目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护士大多是年资低、学历低的护士,缺乏自我提高的能力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住院病人往往存在多种疾病,涉及到很多专业的医疗问题,护士很难准确实施护理,护士在与病人的沟通沟通中,由于缺乏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护士的角色转变困难,满足不了病人的身心护理需求,也不自觉地侵犯了病人的权益。 护理职业的特别性 护士在很多时候是一人值班,许多护理行为只有护士和病人参加,所有的谈话和操作不可能都叫病人签字或知情,例如对昏迷病人的护理等,护理操作有许多环节是在治疗室内进行,病人和家属对期间的操作可以质疑,护士夜间巡视病房虽有记录,但没有旁证。 护理人员的配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