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区域代理合同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订: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邮箱:【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邮箱:【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鉴于:1、甲方拥有【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生产和销售权益; 2、乙方具有在【地区】的销售渠道和相关经验; 3、甲方希望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以销售【商品或服务名称】为目的进行经营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名称】的销售和推广权利授权给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第二条本合同中“指定区域”指【区域范围】。第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日期】止。第四条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继续合作,可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天内协商续签; 2、若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 (1)恶意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3)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或其他费用。第五条1、甲方应在每月【日期】前向乙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在【日期】前将销售货款及时汇回甲方账户; 2、甲方应确保所供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3、甲方应承担所供货物的运费和运输风险; 4、甲方应根据协议约定的价格供货,不得调整供货价,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知识培训,并及时通知乙方产品信息更新和变化情况,以确保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具有充分的产品知识。第七条本合同未包含的内容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