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摘要:我国大学法学教学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而加强实践教学要求老师应具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为此,法学老师应当参加法律实务工作,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同时,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这就要求高校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法律实践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关键词:法学教学;司法实践;互动 一、法学教学应当重视实践教学 我国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特点是重视法学理论教学,强调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通过理论教学,学生可以掌握一般法学知识和基本原理,这些知识和原理可以用以分析和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大学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是有限的,不可能每颁布一个法律,就设置一门法律课程。对于新的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学生从相关理论出发进行法律推理,使学生能够在无需课堂教授的情况下,也能够依靠法律教育培育起来的素养和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法律”[1]。学生要具备这种举一反三的能力,就需要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 但是,我们存在的问题是,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首先,在课程设置上,我国高校法学理论课程占比重较大,而从事实际操作的课程极少。即使是操作性很强的课程,也都比较重视一般的法学原则介绍。其次,在教学内容上,往往是从概念到概念,从原理到原理,理论脱离实际。最后,在教学方式上实行填鸭式教学法,老师讲,学生被动地听,课堂教学枯燥、沉闷,学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教学模式实际上主要以培育法学讨论人才为目的,难以造就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然而,“从我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情况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将需要大量法律人才,这些人才当中绝大部分将会从事法律实务,从事法学讨论的只是极少一部分”[2]。因此,这种脱离实践的法学教学模式跟不上我国法制建设对法律人才的质量要求,导致法学毕业生的理论和能力都与社会脱节,甚至造成学生就业困难。 为此,必须加强法学教学的实践教学,在教学中尽可能地联系实际来讲授理论,重视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训练。 1.在课堂教学中,尽可能实行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外国、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适用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不仅使抽象的理论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使理论知识具有了生动性和形象性,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把握,而且可以促使学生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推理,从而培育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律思维习惯。在案例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