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1 考核范围 本单位所有在操作服务岗位上的在册员工和市场化就业员工
2 考核方法2
1 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以基层队、站为单位(以下称考核单位),由考核单位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各业绩考核单位应成立业绩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一般 5-7 人,其中员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考核小组组长可由单位领导兼任,也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定期按比例更换或改选
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本人及直系亲属时应当回避
2 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技术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表现三个方面
工作业绩权重为 60%,技术业务处理能力权重为 20%,工作表现权重为 20%
1 工作业绩 a)有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指标的员工,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
其中,工作数量权重 35%,工作质量权重 35%,工作量饱满程度权重 30%
b)无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指标的员工(如后勤服务人员,值班人员等),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权重 40%、工作效率权重 30%、工作量饱满程度 30%
2 技术业务处理能力 主要考核工作熟练程度、技能等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
实行技术学习日常考核打分和考评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工作熟练程度权重 40%,技能等级权重 30%,解决问题的能力权重 30%
3 工作表现 主要考核劳动态度(包括:责任感、主动性、协作性)、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三个方面
劳动态度权重 40%,安全生产权重 30%,劳动纪律 30%
4 各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制定不同打分细则,详见附表
3 考核工作每季进行 1 次,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考核单位内全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