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1 考核范围 本单位所有在操作服务岗位上的在册员工和市场化就业员工。2 考核方法2.1 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以基层队、站为单位(以下称考核单位),由考核单位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各业绩考核单位应成立业绩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一般 5-7 人,其中员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组长可由单位领导兼任,也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定期按比例更换或改选。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本人及直系亲属时应当回避。2.2 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技术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表现三个方面。工作业绩权重为 60%,技术业务处理能力权重为 20%,工作表现权重为 20%。2.2.1 工作业绩 a)有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指标的员工,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其中,工作数量权重 35%,工作质量权重 35%,工作量饱满程度权重 30%。 b)无具体生产(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指标的员工(如后勤服务人员,值班人员等),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量饱满程度三个指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权重 40%、工作效率权重 30%、工作量饱满程度 30%。2.2.2 技术业务处理能力 主要考核工作熟练程度、技能等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实行技术学习日常考核打分和考评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熟练程度权重 40%,技能等级权重 30%,解决问题的能力权重 30%。2.2.3 工作表现 主要考核劳动态度(包括:责任感、主动性、协作性)、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三个方面。劳动态度权重 40%,安全生产权重 30%,劳动纪律 30%。2.2.4 各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制定不同打分细则,详见附表。3 考核工作每季进行 1 次,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考核单位内全部操作服务人员的进行考核打分。为了便于考核、评价、对比和分析,考核应采纳百分制形式。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业绩考核成绩=工作实绩得分×权重+技术业务处理能力得分×权重+工作表现得分×权重4 考核小组应根据员工季度考核的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4.1 优秀。工作业绩、技术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表现单项考核实际得分占规定标准分均在 80%以上,三项考核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在85%及以上者;4.2 良好。工作业绩、技术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表现三项考核实际总得分占规定标准总分在 70%至 84%者;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