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项目安全防火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在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以及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安工部开具动火证
动火前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所有易燃品
并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
并有专人看火,完工后,必须检查现场确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去
使用电、气焊必须由持有有效焊工证的本人操作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严格管理油漆、稀料的使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量存放油漆、稀料
现场使用的稀料,应随用随配,调配应在室外进行,一切存放使用调配料的场所严禁明火
如大面积使用稀料作业,事先应通知保安部,实行严格的消防措施后才能施工
违反上述规定者,对当事人罚款 200 元
严禁乱放易燃物
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可燃物、易燃物,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对刨花、锯未、木屑及用剩下的油漆底子,擦油漆的废布、废纸等可燃、易燃物,每天下班前要清理洁净
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堵塞通道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现场发现吸烟者均按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予以处罚
安全用电制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维修电工完成,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当中发现线路破损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安工部报告,由安工部组织电工进行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设备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必须悬挂停电标志牌,电箱关闸上锁
停、送电必须由临电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并提前报改造办
临时用电一律采纳“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板(箱)必须全部安装优质的漏电保护器,且进入现场施工之前,经过严格的测试,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改造办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当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以重点控制,对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