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随着夏季的到来,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仔细严格遵守学校如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共同教育学生: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2、做到“四不一举报”:不到水边游玩、不下河洗澡、不盲目涉水过河、不擅自下水施救、看见儿童下河玩水要向大人举报。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尤其是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加强看护。 四、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生签名后交学校政教处留底存档。 班级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新 安 中 学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