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的机构及职责1、机构设立: 省指挥部——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逐级设立安全管理(监理)机构。2、省指挥部和总监办职责: 省指挥部负责对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管。其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标准,及时转发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根据工程进度和季节性施工特点即时安排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审查投标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与参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3)督促监理单位仔细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依据法规和合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4)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力争理解与支持,协助施工单位制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5)监督、保障安全生产费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3、驻地办职责: 驻地监理办负责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员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驻地办主要负责人对所管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权负责。 驻地办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省、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令行禁止。2)拟定安全监理计划,依法依规组建安全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监理工作。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执行施工安全法律规范和标准。认仔细真的做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送省指挥部备案。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风险管理基金挂钩。4)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检。组织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关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当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总监办和主管部门报告。6)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