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控办法1、首先对重大危险点源进行识别,编制重大危险源因素识别清单。2、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客观评价,对可能造成人身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进行分类。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作业,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空作业,可能导致人身损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损害; (3)、机械损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违章操作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机械损害; (4)、车辆损害—本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事故及车辆在行驶中上下车时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 (5)、起重损害—在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断裂抽人、安装或使用过程当中倾覆事故以及起重设备本身存在缺陷等引起的损害事故。 (6)、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侧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或操作电器设备,对人身造成损害或损害的; (7)、坍塌(倒坍)—机械设备、材料放置不当,没有可靠固定,脚手架搭设不牢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机械造成损害或损害的; (8)、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法律规范,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9)、淹溺—大量水液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的危险病症。施工现场的溺水是指施工人员不慎落入拌合站蓄水池、基坑积水区,或者擅自在施工场所附近的水库、池塘和河流等处进行游泳造成身亡事故;3、施工过程控制:包括重大危险源公示、安全检查和评估、安全隐患整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习。(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公示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2)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结果查验。(3)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以内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4)统一编制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救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