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员岗位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以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以内的工作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并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一)岗位职责:第 1 条、在主管负责人领导下,仔细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第 2 条、积极主动地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等活动,并仔细做好制止“三违”的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奖惩规定;第 3 条、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 4 条、负责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及实施方案,按期完成;第 5 条、负责转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要害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 6 条、完成单位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追究:第 7 条、未能仔细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的罚款 50 元;第 8 条、未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等活动,并仔细做好制止“三违”工作的每次罚款 50-250 元;第 9 条、未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每漏一项罚款 50 元;第 10 条、未能负责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实施方案或未能按期完成的将处以 250 元以上罚款;第 11 条、未能对转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要害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将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