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1
未风化的岩层,岩面倾斜超过 15°时,应凿成台阶状,使持力层与重力线垂直;风化的岩层,应凿除已风化部分
人工凿除岩层时,锤柄必须安装牢固,持锤手不得戴手套
注浆加固地基时,其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用卵石、碎石、砂石处理地基时,运、卸料和夯实碾压应按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施工
爆破岩石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之前,必须由具备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2) 露天爆破装药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雷电、暴雨雪到来;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 100m;风力大于六级(含)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爆破作业
(3) 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情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4) 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实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法律规范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
警戒人员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 施工之前,应当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讨论爆破施工中应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实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7) 爆破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备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8) 施工之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9) 爆破完毕,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爆破警戒区内检查,经检查并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现场使用斜道(马道)运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之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载重、宽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