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一次选举办法********公司一届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一名委员主持。二、经上级工会同意,*******公司第一届委员会设主席1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三、主席候选人已经上级工会审查同意,作为建议名单,提交工会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然后进行等额选举。四、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选举时,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就在画“×”号的候选人姓名下方另选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每张选票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1—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八、选举时,由全体委员推选计票人1名,主席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工作。九、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十、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第1页共2页十一、本选举办法经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20XX年3月日—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