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之思考[内容提要]劳动争议案件的剧增和中国的社会进步极不协调,工会有责任承担起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义务
《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赋予了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
无庸讳言,中国工会在这方面的工作落后于职工和会员的要求
工会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的法律服务可以有多种形式
解放思想为职工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将有助于稳定社会
[关键词]工会劳动争议职工法律服务近十年来,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中国的劳动争议案件也以大体上40%的速度递增
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幅度和gdp增长8%左右的幅度形成的巨大反差,不得不使人产生关于中国社会进步质量的思考
劳动争议的多寡说明劳动关系稳定的状况
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反映了劳资矛盾的加剧,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必须看到,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团结稳定的重要因素
”工会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更是促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团体
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也是中国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工会为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权据工会组织为劳动争议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都有特别的规定,所有这些规定,即所谓工会开展服务工作的法律权据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在第八条中也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所第1页共6页谓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社会团体,工会为劳动争议职工一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
条例还规定:“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