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2025 年 9 月 2 日 16 时 15 分左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一木材加工厂因使用柴油发电机不当引起爆炸起火,导致成品仓库突发大火,过火面积近千平方米。9 月 4 日 3 时 01 分,泗阳县博峰板材厂发生火灾,3 时 41 分被扑灭,火灾烧毁厂房 4 间、机器设备 2 台、板车 3辆和部分木材原料,直接经济损失 8000 余元。另据统计:我市自 2025年至 2025 年,木材加工厂已发生火灾 30 起,直接财产损失 100 多万元。连续多起木材加工厂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厂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厂的火灾隐患刻不容缓。随着木材加工业的进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市的加工企业也不断增多,目前已有二千多家。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燃点一般在 250—300℃,自燃点一般在 350℃左右);生产过程当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常采纳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进展快,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工业主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目前我市木材加工厂存在火灾隐患是:第一个是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当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许多分布在乡村的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第二个是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形成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快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特别大的困难。三是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章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