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作业安全责任制度1、以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行业机械操作章程,施工安全规程为依据,落实机械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职责和操作人员责任职责
2、各施工段及对所属机械的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和管理责任
3、各施工段及机械部领导应对机械作业人员,常常进行机械操作章程,作业安全规程教育、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等专项教育
及时传达落实国家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以及公司及合同段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和指导
提高广阔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作业安全意识及职业道德和热爱公司和爱护设备的思想品质,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证或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
5、机械部对机械的单机操作人应办理机械交接手续
交接机械时应作技术交底和作业安全交底,并确立单机责任人,落实单机作业安全责任
详见附件《机械交接表》
单机操作人一旦签订《机械交接表》就成为单机责任人,就对该机负操作、作业安全直接责任
6、各施工段及机械部应常常组织管理人员,对机械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相应对策,制定相应的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杜绝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7、机械部对租赁所属机械在作业过程发生的事故应作严肃、认真认真的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认认真真的做好善后和教育工作
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8、对大型施工、大型运输、复杂段作业运输、联合运输、长途运输、特别作业等机械作业内容,机械部应当依据当时、当地的具体的情况对操作人员作特定的安全作业教育,制定针对性的方案、规定,并认真落实、确保安全作业
9、建立机械作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职安全组,负责持续性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详见附件《质安检查流程》
10、机械队长(调度员)对本队的机械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机械队长应当及时传达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司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