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聘用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署:甲方: (公司名称)乙方: (司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一、聘用的岗位乙方受甲方聘用,担任校车司机岗位
二、工作地点乙方将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三、工作内容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根据学校的校车运营安排,上下学接送学生;2
维护校车的车况,保证车辆的安全性;3
配合学校安保人员的工作,维护学生的安全和秩序;4
定期进行车辆巡检和维修保养
四、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决定,应根据学校校车运营时间安排,要求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五、工作合同期限本合同开始日期为(日期),终止日期为(日期)
合同期限为(具体时间)年
六、工资和福利1
工资: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工资数额)元,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第(具体日期)日
社会福利保险:乙方应在与学校签订校车运营合同时,同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车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劳动保护和职业危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危险防护措施
乙方要严格遵守校车驾驶安全规定,配合甲方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变更和终止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甲方应经过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将变更事宜通知乙方
本合同期满前,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1
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校车安全规定的; 3
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因个人原因拒绝继续工作的
九、保密条款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甲方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学校的内部信息
十、违约责任1
假如乙方没有按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经甲方确认出现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有履行完毕的部分,乙方不得得到任何酬劳
假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者疏忽造成学校或者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