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当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项规定
本项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当中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2
1 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HSE 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 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以内检维修作业的具体管理
3 管理流程3
1 装置停工检测、修理安全管理3
1 装置停工检测、修理,应成立检测、修理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 管理部、分厂(车间)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测、修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 检测、修理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 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客观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 承担检测、修理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划分情况,编制检测、修理方案,在检测、修理前 5 天报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 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测、修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4 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5 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6 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a)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b)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c)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d)装置的盲板流程图;e)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该制定单元停工方案;f)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g)危险源识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