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方案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育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 的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育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培育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育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二)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仔细的科学态度;(三)培育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猎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四)培育学生开展调查讨论、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程序为: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检、选题、下达任务、开题审查、中期审查、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评阅、答辩资格认定、答辩、答辩委员会审查、成绩评定及相关材料归档等环节
第四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部)、系(教研室、讨论所)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协调校内各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组织专家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负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奖励
(二)各院(部)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院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标准,负责学生学分清理,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老师进行资格审查,组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