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竞赛奖励方案背景为了展现我市民歌艺术水平,提升民歌文化影响力,我市拟举办一场民歌竞赛。目的通过竞赛的方式,提高市民对民歌的认知度和喜好度,激发民歌创作的热情。参赛要求1.参赛者必须为本市常住居民,未曾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奖并参加过此类竞赛。2.参赛者自备乐器,需自行进行演奏。每人限报一首原创或改编民歌。3.报名截止日期:2025 年 11 月 30 日。奖励方案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参赛者需通过初赛方可晋级决赛。以下为奖励方案:初赛名次奖金(元)证书冠军1000√亚军600√季军400√优秀奖200√决赛名次奖金(元)证书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特别奖励名次详情最佳原创奖评选出 1 名,奖励 300元最受欢迎奖由现场观众投票评选出1 名,奖励 500 元奖励发放竞赛结束后,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奖励发放和证书颁发。奖励金根据税后形式发放。注意事项1.参赛者须仔细学习竞赛规则,严格根据竞赛要求准备竞赛曲目,不得擅自更改。2.参赛者(团队)需保证其演奏符合国家法规,仔细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3.主办方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以上就是本次民歌竞赛的奖励方案,欢迎广阔市民积极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