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使用告知书尊敬的用户:气瓶也属于高压容器的一种,它贮存压力高(一般在 12-15MPa)如使用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随时存在。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使用做了严格的有关规定。因此加强气瓶在使用中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气瓶安全使用是杜绝发生事故的根本,也是我们每个客户担负的重要责任。1、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气瓶;2、用户应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自备瓶应当由充装注册单位委托管理,实行固定充装;3、气瓶使用之前应进行安全情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4、气瓶的放置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可燃、助燃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10m;5、气瓶立放时,应实行防倾倒的措施;6、夏季应防止暴晒;7、严禁敲击、碰撞;8、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9、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烤;10、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 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11、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气瓶在施工场地使用或其他场合使用时,应把气瓶放置于专用的车辆上或竖立于平整的地面用铁链等物将其固定牢靠,以避开因气瓶放气倾倒坠地而发生事故;12、使用中若出现气瓶故障,例如:阀门严重漏气、阀门开关失灵等故障,应将瓶阀的手轮开关转到关闭的位置,再送气体充装单位或专业气瓶检验单位处理。未经专业训练、不了解其瓶阀结构及修理方法的人员不得修理;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14、为了避开气瓶在使用中发生气瓶爆炸、气体燃烧、中毒等事故。所有瓶装气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气体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制定瓶装气体的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章程;15、使用单位应做到专瓶专用。严禁用户私自改装、擅自改变气瓶外表颜色标志、混装气体,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改装者责任;16、使用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时,凡接触气瓶及瓶阀(尤其是出口接头)的手、手套、减压器、工具等,不得沾染油脂。因为油脂与一定压力的压缩氧或强氧化剂接触后能产生自燃和爆炸;1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