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充装作业安全操作章程⒈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⒉ 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的气瓶不准充气。对瓶内气体种类、成分无法判定时还应化验;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⒊ 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方法试验。⒋ 气瓶外壳温度不得超过 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⒌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⑴ 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的;⑵ 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充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⑶ 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的;⑷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⑸ 瓶体经外观检查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⑹ 气瓶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⒍ 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快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⒎ 在充氧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轻卸轻放。气瓶充装后,必须旋紧、戴好瓶帽、防震胶圈,根据相关规定将气瓶摆放整齐有序,严禁敲击、碰撞。⒏ 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⒐ 充装气瓶时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要防止沾染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