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1)安全事故隐患概念及产生的原因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般的情况,危险源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但对于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6 号令《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根据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等,可将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二类: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通过对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找出产生安全事故隐患的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在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前,针对某一系统,根据分析的原因拟定安全检查表,在进行排查时根据检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的周期不同可以分为日常性排查、季节性排查和专项排查三种形式。依照《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 定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项目法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根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② 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之前或排除过程当中不能保证安全时,撤出作业人员及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临时停止使用;临时难以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③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实行有效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实行撤离全部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④ 政府挂牌督办。地方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的方法监督检查各企业单位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工作。⑤ 安全事故隐患备案。企业要按要求定期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等相关内容,针对不同等级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