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车间领导小组组长(干净车间委员会主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干净车间领导小组组长(干净车间委员会主任)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以内对公司的干净车间全权负责,具体要做到;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干净车间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干净车间领导小组(干净车间委员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干净车间领导小组(干净车间委员会)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章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3、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投入;4、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主任;5、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料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干净车间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6、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7、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8、发生事故时,实行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处理;9、配合和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