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题:1.1 集合-集合的概念(2)教学目的:(1)进一步理解集合的有关概念,熟记常用数集的概念及记法(2)使学生初步了解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意义 (3)会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 教学重点:集合的表示方法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授课类型:新授课课时安排:1 课时教 具:多媒体、实物投影仪教学过程:一、复习引入:上节所学集合的有关概念1、集合的概念(1)集合: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集合(2)元素: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2、常用数集及记法(1)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 记作 N,(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 0 的集 记作 N*或 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 记作 Z ,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 记作 Q ,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 记作 R,3、元素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1)属于:如果 a 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属于 A,记作 a∈A(2)不属于:如果 a 不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不属于 A,记作4、集合中元素的特性(1)确定性: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5、(1)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 A、B、C、P、Q……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 a、b、c、p、q……(2)“∈”的开口方向,不能把 a∈A 颠倒过来写 二、讲解新课: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例如,由方程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为{-1,1}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从 51 到 100 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51,52,53,…,100}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1,3,5,7,…}(2)a 与{a}不同:a 表示一个元素,{a}表示一个集合,该集合只有一个元素2、描述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并把这个条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格式:{x∈A| P(x)} 含义:在集合 A 中满足条件 P(x)的 x 的集合例如,不等式的解集可以表示为: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于 104的实数} (2)错误表示法:{实数集};{全体实数}3、文氏图: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4、何时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