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民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县人民政府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三条医院名称:**县人民医院。第四条医院地址:**县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以党支部为政治核心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功能定位:作为县域内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承担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承担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承担指导镇卫生院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技术工作;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2第八条医院院训:第九条医院宗旨:第十条医院愿景:第二章举办主体(县医管会)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第十二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第十三条举办主体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第十四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等挂钩。第十五条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院领导人员,开展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第十六条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第十七条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3第三章医院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医院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第十九条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省内卫生院校临床实习,督促院内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六)承担县内重大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