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钱柜”国人侧目“透明广东”几多首创文/本报记者曾璇孙朝方广东离京城很远。“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老百姓生活得滋润又优游,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盅两件”慢慢叹,可以登云山远眺,游珠水抒怀。也许正是这样的地方,才得以“养吾浩然之气”。近代以来,才人辈出,以“南蛮瘴地”培育出的对政治的别样理解,直取京师,令整个中国为之侧目。也许正是这样的地方,政治经济种种改革先声夺人, 老百姓才会宠辱不惊地创造、接受、参与……无论是开门立法、政务公开、人大监督、公选干部,还是“9+2”、CEPA,广东要么是“领头羊”,要么是佼佼者。建立在科学与民主基础上的决策,在广东总是走得最为畅通无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此契机下,更需要我们去思考,今后怎样做得更好。 开门立法:首开先河运用最娴熟直播全国第一场立法听证会,央视记者十分兴奋:老广真“前卫”1998 年,全国第一场立法听证会,在广东省“掀起了盖头”。以法规形式,将地方决策固定下来———可以说,地方立法是地方决策的最高形式。加强立法的科学民主,也就是加强决策的科学民主。广东在这方面颇有发言权。 那是一场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立法听证会。据当时听证会的组织者之一———省九届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陈之泉回忆,当时,怎么搞听证会,大家心里还没底,方案讨论了很多次,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立法原则,广听民声、博采民意,最大限度地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环节。听证会开得很成功。央视来直播的记者十分兴奋:老广真“前卫”,老百姓参与政治不是靠耍嘴皮子“乱侃”,而是有理有据地和政府部门“辩论”。从此以后,“开门立法”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东运用得最普遍、最娴熟的方法。“开门立法”带来了怎样的效应?“一方面,提高了地方性法规在实施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将‘以民为本’的立法宗旨逐步确立下来。”省人大一位立法顾问的话很有概括性。省人大法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久以来,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是有关部门用来“管民”的利器,也可以说“公共利益至上”,没有“个人合法权利”的意识,而实施“开门立法”,则逐步使得法律法规由“管民”到“管官”,由“管民”到“为民”,开始有了“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