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收入就是按劳分配收入吗在学习我国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时,有许多学生对“按劳分配”收入与“劳动收入”之间的关系常感困惑。有的同学认为,“按劳分配”是按着劳动者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个人消费品,所以凡是劳动收入都是按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其实,劳动收入和按劳分配收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所体现的所有制形式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按劳分配收入是一种劳动收入,但不能认为凡是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收入都是按劳分配收入。按劳分配收入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内。因为按劳分配是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由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使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归劳动者共同所有,从而排除了任何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劳而获地取得经济效益的可能,使分配可以按照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原则和方式来进行。按劳分配就是一种既能体现劳动者利益,又能真正以劳动作为唯一的尺度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它要求一切有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并按照所提供的劳动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好坏领取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虽然在公有制经济中也存在一定的提留或积累,但这部分提留或积累也仍然归劳动者共同所用,而不能由某个人或几个人私人占有。因此,建立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按劳分配收入只能存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中。劳动收入是既与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又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它除了包括公有制经济中的按劳分配收入外,还应包括个体劳动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户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外资经济中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中的劳动者收入虽然也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的,但不属于按劳分配收入,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劳动所得都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最终不能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一按劳分配原则的基本特征。例如,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企业的劳动者,其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必然以利润的形式被雇主占有,因而他们既不能全部占有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也不能使自己的劳动得到全额报偿。这显然与按劳分配原则相悖的。再如,个体劳动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供求关系的竞争规律等影响,有时,虽然付出了较多的劳动,却可能收入微薄;甚至亏本;有时尽管付出劳动较少,却可能收入颇丰。这说明,个体劳动所得和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