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人生价值”的含义客观事物的价值是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有用性的统一体,即客观事物对人们需要的满足
尽管价值体现在具有某种属性的物身上,但物的属性本身并不是价值
某物是否对人有价值,不以某物自身属性为基准,而以主体在历史发展中形成对客观需要为基准
主体现实的需要及其需要的程度,是某物是否具有价值及价值大小的内在尺度
那么,“人生价值”有是怎么回事呢
一、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关系人的价值是价值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人的价值与一般物的价值是不同的
在确定一般物的价值时,主体就是主体,客体就是客体,主客体的关系不变
而人则不同,人同时具有客体和主体双重品格
在社会生活中,人既是有需要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主体,又是以自身的实践来满足其需要的客体
所谓人的价值,就是作为客体的人同作为主体的人的一种价值关系,即作为客体的人的实践活动对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所具有的意义,或作为主体的人对于作为客体的人的实践活动所给予的评价
人的价值的内在根据是人的需要;人设想自身需要成为怎样,是追求、奋斗的内在动因
人的价值的客观形态是人的成就
人的价值必须由客观外在的对象物(即作为客体的人)来证明
把内在根据同客观形态连接起来,从前者转化为后者的中介,是人的实践活动
只有通过创造性的实践,才能将人们所期待的东西经过自身的创造奉献给人们
人的价值也随着创造物的价值而一起产生了
二、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所谓“自我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行为对于作为主体自我的需要的尊重和满足,简而言之,即社会对个人的待遇
由此看出,自我只能在社会关系中存在,而不能孤立存在;自我是有自我意识和欲求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而不是无意识和欲求的自然存在物
自我的需要不能只求助于自我本身,而且必须在自我之外的对象中,在客观的属性中得到
所以,孤立的、绝对的“自我价值”是不存在的
所谓人的“社会价值”